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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之全文 14 條,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外國保險業專營再保險業務,其國外本公司財務健全,經提出其本公司制度之說明並聲明符合其本國法令者,得免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以及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