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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6 條
純網路保險公司,依第六條規定所檢附之營業計畫書,應併記載下列事項:
一、客戶身分確認機制。
二、經營純網路保險公司業務所採用之資訊系統,與安全控管、備援作業及業務連續性計畫說明。
三、經會計師認證得以滿足未來五年資訊系統及業務適當營運之預算評估。
四、營運模式及保險商品之規劃。
五、市場退出計畫:載明啟動計畫之條件及授權、客戶權益保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