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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所有人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罰鍰繳納處理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處理違反本保險事件之有關資料、簿冊等,應妥為保存;保存屆滿一年者
,得予銷毀。但未結案或涉及刑事責任之有關文件,仍應繼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