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職位列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各機構職位工作項目部份變更,應修訂職位說明書,如職位職責程度變更時,應按列等表之規定辦理調整列等。
前項調整列等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至第九條之規定,其屬複核列等者,並追溯至原調整列等核定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