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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準則應遵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或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