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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信託,其對於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各款規定支付款項之運用,應指示管理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