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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四年八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