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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交易方式,得採行線上即時交易及非線上即時交易。
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之儲存金錢價值之方式,得採重覆加值式或拋棄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