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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過渡銀行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銀行簡介。
二、營運概況。
三、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過渡銀行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盈虧撥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