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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經銷商之經銷證應登載下列事項:
一、經銷證號碼。
二、經銷商名稱。
三、負責人。
四、銷售處所。
五、銷售公益彩券種類。
六、有效期限。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登載事項。
經銷證不得轉讓、設質或出借予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