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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查核工作底稿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是否已盡專業工作責任之證明,並作為編撰查核報告之依據;查核報告中所提出之意見及事實均應於查核工作底稿中提供確實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