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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準則修正條文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