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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理監事獎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理監事獎金總額不得超過合作社各該年度決算盈餘扣除股息後餘額之百分
之二十,至各理監事實際應發給之金額得由社務會按勞績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