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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兼任子公司職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負責人,指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
、協理、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