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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與依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信託業
法第四十三條及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二條準用銀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