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監督管理所主管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使其業務符合公益及捐助之目的,特訂定本準則。
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