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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創業投資事業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台幣二億元。其實收資本額財政部
得視需要調整之。
前項出資種類以現金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