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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票據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票據得於其背面或黏單上加印格式,以供背書人填寫。但背書非於票背已無背書地位時,不得於黏單上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