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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投資公司辦理機器及設備租賃業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承租人支付租金遲延,經依法定期催告仍不支付,或承租人有其他違反約
定事項時,信託投資公司得要求承租人將未到期應付款項一次付清,承租
人不付清時,信託投資公司得終止租約,收回其機器及設備另行出租與合
適之使用者,並不受第四條有關全新及年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