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局受託代售國營事業機構房地產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受託代售房地產之估價應由原委託機構依法自行估定或委託國有財產局代
為估定,並徵得原委託機構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