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有財產被埋藏沉沒者,其掘發打撈依本辦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法規命令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