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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產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財產如由多種財產組成或附有設備者,應以組成之財產設卡,並將各個組
成之財產及設備登入財產卡;必要時得由管理機關自訂輔助卡登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