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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公債還本付息事宜,由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辦理,並指定中央銀行為經付本息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