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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報運進口木板條及木材薄片,其實到貨物之材積數量,超過原申報材積數量未逾百分之二十者,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