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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報單申報事項,應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十二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