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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本辦法第五條進口貨物免稅清表、民間機構興建交通建設進口貨物免徵關稅案件審核證明表及第十條進口貨物分期繳納關稅清表、民間機構經營交通建設申請進口貨物分期繳納關稅案件審核證明表之格式,由財政部會商交通部訂定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