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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銷品售後服務或運回整修通關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售後服務或運回整修之外銷品,於復運進口及整修後復運出口時,應分別
依章繳驗輸入及輸出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