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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土地出典人依本法第二十九條但書規定,於土地回贖申請無息退還其已繳納土地增值稅時,應檢同原納稅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