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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使用牌照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第七條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修正之第六條附表五規定,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