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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同一地號之土地或同一建號之房屋,因其使用之情形,認定僅部分合於本標準者,得依合於本標準之使用面積比率,計算減免其地價稅、房屋稅或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