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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扣繳義務人於接到薪資受領人填報之免稅額申報表後,應單獨列冊記載,遇有異動通知者,並應辦理異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