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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會計師受託代理所得稅事務,應將委託人委託書副本隨同代理案件附送有關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