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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酒盛裝容器衛生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之第五條附表,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