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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機關年資及職等採計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五項所稱國家考試及格,指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所定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所稱未送銓審人員,指未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