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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民或原住民製酒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設立許可及核發許可執照者,中央主管機關於事後發現其申請書或檢附文件所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重大瑕疵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