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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國產菸酒類稅征收細則,應由各省市政府依本條例之規定分別擬訂,送請
財政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