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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產菸酒類稅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刨菸絲店如有購入未稅菸葉刨製成絲而菸絲已經納稅者,得專就菸葉部份
處罰,如菸絲亦未納稅,應就菸葉菸絲部份各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