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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酒類標示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修正之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九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