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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含藥酒類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含藥酒類,係指根據我國固有成方及本草綱目所記載之調製方
法,以酒類摻入藥物,加工製造供醫療之藥酒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