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受許可人死亡,或因故不能作業時,其繼承人或同居家屬得於專賣機關規
定期限內聲請換發許可證。未依限聲請換發時,應視為廢業,撤銷其許可
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