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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財政部國庫署署長兼任之,辦事人員若干人,由財政部就其現職人員中派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