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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發行機構應設置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負責專戶之管理,並訂定運動彩
券銷售收入專戶管理作業要點,報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同意後
實施。
受委託機構應依與發行機構約定之方式,計算每日運動彩券銷售款項,並
於指定期日將該款項存入發行機構所指定之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