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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機關暨國營事業公款存匯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中央政府機關部隊學校 (以下簡稱政府機關) 之公款應依照國庫法、國庫
法施行細則、「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暨「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存管款
項收支管理辦法」有關條文之規定存放國庫,依法支用及匯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