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收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政府各機關 (以下簡稱各機關) 專戶存管之款項,指下列
各款:
一、依國庫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應專戶存管之特種基金。
二、依國庫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各機關歲入以外依法令所定應專戶存管
之其他公款及保管款項。
三、依國庫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實施集中支付機關之經費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