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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特種基金之劃撥、管理、支用,除依法律條約或設定基金之命令、契約或
遺囑規定辦法辦理外;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之
規定,其報告辦法準用本細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