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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年資結算人員離職或死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資遣離職或死亡者,應將保留之年資結算給與一次發給之。
二、辭職或因重大過失免職者,應將保留之年資結算給與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