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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委託管理案件之處理。
二、通行案件之處理。
三、施設水利、水土保持等構造物案件之處理。
四、土石採取及水權案件之處理。
五、國有非公用房屋保險之處理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維護管理。
六、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稅費及相關費用之處理。
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報廢、毀損及拆除之處理。
八、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案件及追收使用補償金案件之處理。
九、民眾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財產維護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