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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關務查緝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查緝政策、法令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相關業務之督導。
二、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國內外情資蒐集、分析、交流及走私漏稅密報案件之處理。
四、廠商風險管理基準之訂定、維護及執行,進出口報單篩選系統、其他風險資料庫與風險系統之建置、維護及運作。
五、風險分析、貨物移動安全及廠商守法評估作業。
六、邊境安全相關計畫之執行及督導。
七、緝毒犬培育及訓練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八、緝毒犬隊及嗅源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九、其他有關關務查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