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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法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與違章業務及案件之規劃、審理、裁罰、督導及管制。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三、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
四、檢舉人獎金之提成及核發。
五、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六、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各稅之行政救濟及違章行政事項、法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