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勞基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留職停薪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 11 條
審查四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業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二、營業稅案件之查核。
三、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之查核及督導。
四、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記帳士執業登錄管理與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
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五、營業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六、其他有關營業稅事項。